Raymond Lam's Illustration

The Illustration -- Raymond Lam Fung 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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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s Blog -- Raymond Lam's Illustration

其实我们一直在痛苦和磨难中艰挺过来的, 光明从未追随过我们, 但我们仍然期待在人生的下一个转弯处可以找到活路! 否则, 无非就是一起走向死亡!

Wednesday, April 05, 2006

Some Description On Fung [Update from Fung Station -- Fung's Taiwanese Forum]

轉自白菜的菜窖
林峰全分析

第一印象:帥氣。
以我從前的標準來定義帥哥,一定要有吳彥祖、鄭元暢、古天樂、張智霖那樣的容貌,所以一直沒把林峰同志當帥哥看待。直到有一天,看到一個娛記用“帥”來形容李亞鵬時,我突然打了個飽嗝,再回頭上網看到林峰的照片時,竟然覺得他是如此之帥。原來有些帥哥是比較出來的。後來又有人用這個“帥”字來形容溫和的房祖名,因此我知道了帥不僅僅是表面的華麗,也可以是一種吸引人的氣質,就如同嬴政的霸氣、少華的可愛、樂斌的體貼、恒恒的執著、還有仲少的瀟灑,正因為這些帥帥的角色都是林峰塑造的,所以他本人也多多少少粘了些角色的帥氣。說實話,林峰同志的五官雖然算不上漂亮,但是看起來卻很順眼,我喜歡他目光如電的眼睛,就是因為那灼人的眼神,我才成為了這個擁有氣質之帥的帥哥的FANS。

第二印象:愛美。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不但美女愛美,帥哥也同樣愛美。聽說林峰同志很喜歡照鏡子,又聽說他和CC一起出去吃飯都要仔細打扮好長時間。本想給他冠一個“臭美”的罪名,怎奈林峰同志鍾愛古龍水,每次有人探班,差不多都會提到他身上的香味。一個總是要弄到“香氣繚繞”才肯出門的男子,我實在不忍心用“臭”字來敗壞他的氣味。呵呵,習慣了衣冠楚楚、暗香浮動的林峰同志,若是哪天他不修邊幅、不做打扮地出現在我眼前,恐怕我會更不適應。不過,我想他除了老到生活不能自理外,應該不會發生這種情況。話說回來,如果要我在愛美的他和不愛美的他之間做一個選擇,我寧願他愛美,一直愛美下去,那樣的話,我就可以戴著老花鏡去欣賞這個愛打扮的林峰老頭子了。

第三印象:節約。
皇甫笨笨的名言:“能吃就別浪費”被林峰同志發揚到了現實生活中,就變成了“能穿就別浪費”。林峰同志一雙鞋可以穿個兩、三年,一件衣服也可以穿個兩、三年。一般時候,我不會太留意他每次出席活動的穿著,但是常常會聽到玉樹的姐妹們說:“這件衣服什麼、什麼時候穿過了,那雙鞋子什麼、什麼時候見過了。”也許她們覺得他是明星,應該經常換新衫才算正常,像林峰同志常穿舊衫反而覺得有些奇怪。我也是屬於不大更新衣櫥的那類人(有幾層懶得逛街的原因),所以我對於林峰同志的節約讚賞有加,我覺得只要衣服乾淨、合身,穿上個10年、8年,我都看不厭,因為原本喜歡林峰同志也不是因為他衣著光鮮、造型多變,更何況節約是一種傳統美德,希望林峰同志繼續發揚光大,再光大。

第四印象:貪吃。
“民以食為天”。對於林峰同志來說,更是美食大過天。出去拍戲,房間裏一定會儲備大堆零食;過個耶誕節,拎四袋壽司回家大快朵頤;吃回大閘蟹,讓他興奮老半天;最想不到的是咬一口就會流半勺油的韭菜餡餅也會讓這位同志念念不忘,所以我認為該同志是貪吃但不挑食的那種。用阿雪的話說:“只要是可以吃的東西,他就能塞到肚子裏。”這話,我汗一下。因為我也是貪吃之人,所以不太好意思規勸他收斂一下此項愛好,只是看著他日漸發福的身體,心裏稍稍有些傷感。林峰同志,適當也減減肥,運動運動,好吧?

第五印象:親和。
林峰同志是一個很有親和力的人,每每有人探班,必定會大贊其良好的待人態度。他就是一個好好先生,對於蜂蜜們的要求,總是給予最大的滿足。有兩件事情讓我印象最深刻。其中一件是玉樹某花去送機,要求與他合照留念,要峰同志欣然同意,並擺出他的標準動作,把自己的手搭在某花的柳肩上,某花礙於手沒有地方放,只好順勢攬住他的熊腰。林峰同志權衡了身高差距後,更是主動矮下身形,於是就有了一張大黃蜂和小蜜蜂式的合照。哈,我是萬分羡慕花姐的好運氣哩,有機會測測林峰同志的腰圍。第二件事發生在不久之前,麥浪與林峰同志的簽約儀式上,活動臨近結束時,林峰同志開始給蜂蜜們簽名,可能是被擠得站不穩了,他竟然跪在臺上給FANS簽名。我看了現場報告後,那個感動哦,大發感慨說,這樣的同志直得追隨一輩子。後來又想,總是如此,不知道峰會不會把我們都寵壞了,現在覺得林峰越來越不像明星了,反而更像鄰居家的大哥哥。

第六印象:成熟。
自從林峰同志開始脫髮以來,其外觀年齡與生理年齡之間的差距逐漸擴大,以至於鄭哥哥站在他旁邊,卻看不出他們相差七、八歲,以至於玉樹某飯已經稱呼他為叔叔。可是該同志對於“叔叔”這個稱呼格外抗拒,記得有篇探班日記裏寫道:有位老闆娘要她幾歲的孩子叫林峰同志為“叔叔”。該同志立刻表示強烈抗議,要求人家叫哥哥,說自己才23歲(那時已經是2003年的八月末了)。在某些戲中,林峰同志提早升級為近30人士,為免造成根深蒂固的錯覺,他特別願意去演那種和自己年紀相仿的角色。其實我覺得他沒有必要在意這些,因為TVB習慣於30歲的人演20的角色,40歲的人演30歲的角色。也許林峰同志過了30歲倒可以演20出頭的小男生。排除掉外貌上的成熟,林峰同志在心理上其實也算得上是少年老成,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東西和所要面對的事情,所以他目標明確並且為此做著自己最大的努力。我覺得林峰同志的少年老成未必不是一種好事,最重要的是保持,今年25,明年也是25。當然,他也會有與年齡相符的舉動,比如說偷拍郭政鴻睡覺的時候。

第七印象:神經大條的拼命三郎。
林峰同志是一個神經大條、痛覺遲鈍的人,因此他特別容易受傷。在片場受些輕傷是家常便飯,也有自己捅傷自己的經歷,更有被車門擠傷手臂的遭遇。林峰拍起戲來很拼,聽說他當初拍《別戀》時為求逼真,親自上陣演撞車戲,腰部受了傷,至今仍然舊患難愈。我認為林峰當時的舉動多少有些犯傻,又不是要做武打明星,幹嘛用自己沒練過“金鐘罩”的身體去和汽車做親密接觸呀?林峰近年常在內地拍戲,就因為不懂得偷懶又不大會照顧自己,搞得自己的體質直線下降,做為蜂蜜的我們免不了要為他擔心,忍不住奉勸一句:林峰同志,身體是革命的本錢,要懂得愛惜,常做身體檢查哈!

第八印象:好聲音。
林峰同志的聲音非常有磁性,我有時候甚至覺得他說話比某些人唱歌都動聽。我不迷戀該同志的外貌,但是我卻特別迷戀該同志的聲音,即使有時他說的是我聽不懂的粵語,我都會全神貫注地側耳傾聽。林峰同志能說一口純正的普通話,這也是是我對他的聲音特別有好感的重要原因。我有時會對林爸爸心懷感激,感謝他十分明智地送林峰同志去雙語學校讀書,才能讓內地的蜜蜂和林峰同志有順暢的交流,不至於雞同鴨講。積於對他聲音的迷戀,我特別期待他能出張唱片,怎奈林峰同志正全力向無線一哥的寶座挺進,只能在劇集片頭曲或片尾曲裏獻唱,好在他的一首《記得忘記》,我百聽不厭,足可以彌補聽不到他專輯的遺憾。

第九印象:不漂亮的中文字。
雖然林峰同志的普通話說得呱呱叫,但是他的中文字卻寫得不敢恭維。除了簽名龍飛鳳舞、流暢灑脫外,其他的中文字寫得都是小學生的水準。曾經和KAN談論過他的字,得到一個比較安慰的結論。KAN說 :“字如其人,我研究過他的字,雖然不好看,但是卻能看出他是一個聰明又懂得變通的人。”仔細想想,林峰同志的確是如此,所以對他不漂亮的中文字也就容忍了。後來,牛牛展示了林峰同志的英文字,非常漂亮,於是我對他的中文字的改善又充滿了信心。人是帥哥,字也應該帥帥的,練練中文字,還可以冒充一下才子,免得給蜂蜜們題字時露怯,好吧?

第十印象:健忘。
聽說林峰同志很健忘,健忘到記不住歌詞。為了保證演出效果,該同志偶爾對口型做秀,成為老崔的打擊對象。這個,我絕對要站出來批評的。20幾歲的年紀就如此健忘,到了老年還不“見忘”呀。我建議林峰同志趕快去補腦,以防止他有天連臺詞都記不下來。目前還好,除了樂斌以外,該同志還沒有什麼滔滔不絕,說話成串的角色,要不然不知道會吃多少NG。林峰同志現在借“健忘”之名假唱,我們也就忍了。如果有機會該演唱會,該同志還咪嘴唱歌的話,一定拿螢光棒砸他,絕不留情。我把林峰同志這個不算過錯的事情拿來大說特說,就是希望他以後別在咪嘴了,因為那樣的話,可能會遭來不必要的質疑,我可不希望聽見有人說林峰同志的動人歌聲是經過修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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